(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日宣判,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成功摆脱了5年前一场座谈会发表言论而面对的煽动罪,高庭今日宣判他无罪释放。
原本在地庭被判煽动罪成,而面对3年监禁和罚款1800令吉的蔡添强,现在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批准蔡添强的上诉申请,推翻有关3年监禁和罚款1800令吉的判决。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宣判时表示,地庭在控方案件时裁决蔡添强表罪成立是错误的。
他说,蔡添强整体的言论并不等同有煽动倾向。
法官引述前最高法院院长已故苏丹阿兹兰沙的谈话表示,如煽动法令等法律,应对言论和集会自由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
蔡添强因于2013年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而于同年5月29日被控上法庭。
控状指他在5月13日举办的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意图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政府,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地庭是在2016年9月28日宣判蔡添强煽动罪名成立,因而监禁3个月和罚款1800令吉,惟当时身为峇都区国会议员的蔡添强保住议员资格。
蔡添强在今年4月28日第14届大选提名日当天,在峇都区提名被拒,失去竞选资格,使他无缘上阵峇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