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2008年至今年9月30日,国民登记局共批准5万7191个永久居留证。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阿兹加曼指出,尽管一些人符合公民权申请,但若通过非法通道入境我国,将不会获得大马永久居留证。
他说,唯有通过正式管道合法入境的人士,且依法在我国居住一段日子的外国人,才会获得永久居留证。
他表示,大马政府会逮捕非法入境者,将他们遣送回。
阿兹加曼今日国会下议院回答巫统马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慕达立的附加提问时,如此回应。
针对行动党山打根黄天发询问有关有些申请公民权需耗上数十年一事,阿兹加曼表示,对于每个申请,内政部会仔细审查,以确保有关申请者真正符合联邦宪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