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彭博社》报导,尽管高盛集团合规部门多次致函前高层莱斯纳,确认刘特佐是否参与一马公司债券交易,莱斯纳也强调刘特佐没有参与其中,但却有证据显示,有资金流入刘特佐的空壳公司。
《彭博社》引述诉状内容报导,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诉状,由于高盛集团于2012年5月完成一马公司的首次债券发售,因此莱斯纳持续否认刘特佐涉及一马公司的交易。
刘特佐促成会面
在4月4日,莱斯纳受询及,他与刘特佐及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高官的会面时,他表示,刘特佐确实有协助促成该次会面,但他并未出席会议。
高盛集团的合规官员告诉莱斯纳,该集团希望刘特佐在此交易中,无涉及任何职务。
据诉状,该名官员表示,“我们要求,任何参与者向任何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都是公开且透明的。”
报导指出,莱斯纳知晓这项指示,而他们(吴罗杰及其队员)强调,这场债券交易并没有涉及任何中介。
高盛集团于2012年5月首次发售一马公司债券,筹集17亿5000万美元(73亿令吉),其中有5亿7700万美元(24亿令吉)转移至阿布扎比投资公司的银行户头。
之后,约2亿9200万美元(12亿3000万令吉)再被转移至刘特佐的空壳公司。在接下来的数周,由莱斯纳及前妻的银行户头,收取了3500万美元(1亿4600万令吉)的一马公司资金,之后再收取1690万美元(7000万令吉)。
继首个债券发售的一个月后,高盛集团合规官员电邮莱斯纳队员,询问刘特佐是否有涉及这笔银行交易。
“如果有任何政界人物以非官方的身份涉及这笔交易,请告知我们。”
与莱斯纳一伙的执行董事回函,刘特佐并没有涉及其中,惟诉状并没有阐明此人身份。上周四,莱斯纳针对两项洗黑钱及海外行贿控罪认罪,承认超过2亿美元(8亿3300万令吉)的资金流入他与前妻的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