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特许会计师骆财德指出,我国政府在共同申报准则下,可获知国民在外国持有的存款、股票等信息,因此劝告民众若在过去7年有任何未申报的收入,可在明年7月前的特赦期,向政府“自首”,就只需缴付低至10%至15%的罚款。
他警告,6月30日的特赦期结束后,若之后被内陆税收局对付,就会被罚款征税额的80%至300%。
他今日出席世界不同产联盟马来西亚槟城支会主办的“2019年财政预算案:如何影响你和房地产市场”讲座时,发表谈话。
他表示,马来西亚今年起开始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共同申报准则(CRS),与其他国家如新加坡、澳洲、英国、香港、印尼交换金融信息,如定期存款及股息收入。
他举例,若有人透过金钱游戏或非法活动获得500万令吉收入,并把这笔钱放在海外户头,还是会被我国政府发现。
他说,在现有的情况下,一旦被内陆税收局对付,除了需缴付应缴的税金,还会被征收税金45%的罚款额。
他表示,昨日的财政预算案公布,今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前,若自愿申报未报税的收入,罚款额只是税金的10%,而4月1日至6月30日的罚款额是15%。
6月后罚80%至300%
举例,若有人有100万令吉未申报的收入,理应缴付24万令吉税金,若现在被对付,除了需缴付24万令吉税金,还会被罚款10万8000令吉,不过,若在明年4月前“自首”,只需被罚款2万4000令吉。
“内陆税收局已掌握资料,现在可坐著等,然后在明年6月30日后说,你有这么多钱,就会被罚款80%至300%。”
他也提醒,即使如今正在受到内陆税收局调查,但还未被正式开档对付的人,依然可参与这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他说,他从1994年开始担任会计师以来,不曾看到这么低的罚款额,因此促请民众把握机会补报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