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讯) 前首相夫人拿汀罗斯玛今日连同两名儿子,前往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录供约3小时,协助调查有关一马公司(1MDB)弊案。
罗斯玛与两名儿子,即里扎和季平,今日上午9时40分抵达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接受录供,她之前3度遭反贪污委员会录供,而这次轮到警方传召她接受调查。
罗斯玛今早乘坐黑色轿车抵达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身穿白底黑花马来服的她,连同两名儿子和律师在警卫和媒体包围下,缓步走入大厦内。
过程中,罗斯玛不发一语、脸色肃穆,完全回避媒体的现场发问,与前一日陪伴夫婿拿督斯里纳吉前往法庭时有说有笑的神情,反差极大。现场亦无任何支持者为她呐喊力挺。
约莫下午1时10分,罗斯玛绕过在场媒体的视线,在大楼底层停车场乘车离开,没亲自或经由律师透露任何有关案件进展,也令现场记者扑个空。
警方原本周四(25日)传召罗斯玛和其两名儿子录供,但她以陪伴纳吉上庭为由,申请展延至今日。
罗斯玛是在本月4日首次被控上法庭,面对17项涉及709万令吉的洗黑钱罪名,惟她否认所有罪名,并获准缴交200万令吉保外。
罗斯玛面对的17项控状中,其中有12项罪名,指罗斯玛于2013年至2017年,把近710万令吉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其他5项罪名则是没有申报税务,涉及金额达709万7750令吉。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第4(1)(a)条文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
在AMLATFA法令下,一旦罪成,罗斯玛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惟在AMLATFPUAA法令下,则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以及被罚款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亦有消息透露,政府近期将会面对新一轮的提控,包括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从美国购买价值约100万令吉的抗老护肤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