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政府将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让国会重新掌握自主权。
首相敦马哈迪提出,大马必须强化制衡政府的机制,包括恢复国会的功能
《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让国会无论在财政及人员的调动上,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力,惟前朝政府在1991年废除了这项法令后,国会中的职位,都须经过公共服务局安排,国会的经费也需由财政部拨款。
马哈迪今日在国会提呈《第十一大马计划中期报告》时指出,国会是民主制度下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确保国会能有效地运作,确保行政机构受到监督。
“国会的自治,无论在财政及运作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必须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
另一方面,报告指出,国会必须成立多个功能强大的遴选委员会,确保国会良好的运作。
同时,为了确保透明度、公信力及权力制衡,重要的委员会如反贪委员会及选举委员会,需直接向国会交待。
此外,反贪会、选委会、总稽查署及遴选委员会的重要职位,都需要由国会通过遴选委员会来委任。
提到选举制度改革的问题,报告指出,目前选民的最低投票年龄为21岁。
“为了确保年轻人参与我国的民主程序,应将最低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
除此之外,选举制度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包括清洗选册、改善邮寄投票及让媒体对所有媒体公平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