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两年前被控在社交媒体,上传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恶搞图像的社运分子法米惹扎,今日获地庭宣判罪名不成立。
法官赞里巴卡是获主控官诺嘉兹拉副检察司告知,总检察署在接到法米惹扎律师沙惹占所提出的陈情书后,同意撤回控状,判如上述。
控方指出,总检察署在接到法米惹扎的陈情书后,无意继续提控,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撤回接传票人所面对的控状,以及接传票人获假释(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不过,代表律师要求让其当事人无罪释放,因为控方无意继续提控,法庭也已批准这项撤回控状的申请。
现年41岁的法米惹扎也是一名平面设计师,他分别在今年6月12日和7月17日,向总检察署提出合共两份的陈情书,要求撤回控状。
其案件已开审,控方已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
他被指于2016年1月31日通过Instagram账号“kuasasiswa”,上传纳吉的恶搞图像,意图伤害他人感受,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