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早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遭警方逮捕,并于今午1时35分在警方的陪同下前往吉隆坡地庭面控!
纳吉今早9时15分针对其26亿令吉政治献金一案前往位于隆市敦拉萨路的全国警察总长秘书处反洗黑钱组办公室进行录供,并在较后遭警方逮捕。
纳吉于今午1时35分结束录供后,由多名警察陪同下,从全国警察总长秘书处反洗黑钱组办公室动身前往吉隆坡地庭,而在面对媒体的摄影镜头时,纳吉仍是脸带微笑,一副镇定坦然的样子。
全国副警察总长丹斯里诺拉昔今早10时发布文告证实此事,并表示警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做出逮捕及提控。
“纳吉将面对21项新控状,包括9项涉及接受黑钱资金、5项使用黑钱资金及7项将黑钱转帐至他人的控状。”
他表示,警方是在总检察署的指示下做出这项逮捕,同时纳吉也今日被带往吉隆坡地庭面控。
“这项逮捕及控状是在反贪会的合作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