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开腔回应他被指曾经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给予的950万令吉,以便成为安华肛交案的主控官的指控,声称纳吉所支付的950万令吉,并非是公正党党魁拿督斯里安华第二肛交案担任主控官的酬劳。
他说,该笔款项是他帮国阵处理选举上诉案件的律师费。
他澄清说,该笔950万令吉是他代表国阵政府,处理在2004年至2006年的46份选举法庭案件的律师费用。
沙菲宜表示,本身是在2013年9月的一次会议上,向时任首相、国阵主席和巫统主席的纳吉,要求对方支付1100万令吉作为处理选举案件的律师费,但最终纳吉同意支付950万令吉。
“纳吉同意支付950万令吉作为46项选举上诉事宜的法律费用,但他也要求我合理化文件工作。”
“我同意这样的安排。我必须强调,我理解的是纳吉负责管理党的资金,这是一个普通政党的做法,我当时完全不知道纳吉付我的资金来源。”
沙菲宜今日发表长达6页的声明,针对日前总检察署文件揭露沙菲宜曾在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期间,收取纳吉提供的950万令吉,被安华怀疑是作为沙菲宜担任第二肛交案主控官的酬劳。
他表示,本身曾想过在安华第二肛交案上诉中,免费提供担任检控官服务,但政府最终仍支付了1000令吉。
“作为我本身的记录目的,我不曾从大马政府或任何一人中拿过一分钱来,进行安华肛交案上诉的检控工作。我必须强调,即便是1000令吉,也不是我自己要求的。”
沙菲宜在文告中也提到,在银行户头被冻结后,今天已再次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进行解释。
他强调,本身在大约1年前,曾经向反贪会解释这笔950万令吉的款项,当时是因为反贪会正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
“我带同了我收到的文件和银行文件,解释这笔950万令吉和支出。”
另外,沙菲宜提到,担心因为近来担任纳吉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才会被这笔950令吉的案件骚扰。
他质疑,近来面对的骚扰,并非在安华的第二肛交案中担任主控官。
他说,自从90年代开始,本身一直都担任国阵和巫统的律师,历经多任的首相或党主席,包括马哈迪、敦阿都拉和纳吉,但本身一直没有成为任何政党党员,仅仅是国阵和巫统的代表律师。
他也以现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作为比较,质疑后者也曾经代表财政部长林冠英等人的代表律师,究竟两人有何分别?
“我担心,近期的事件发展是一种对我迫害,并对总检察署施加压力,以便对我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