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内阁今日议决,从明年1月1日起,统一全马的最低薪金制,将现有最低薪金,提高至1050令吉或每小时5令吉零5分。
根据2016年最低薪金指令,大马半岛的最低薪金为每月1000令吉;至于沙巴、砂拉越和纳闽则是920令吉。
首相署今日发出文告指出,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MPGN)已根据《2011年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第25条文,完成检讨2016年最低薪金指令,而有关献议也被带上今天的内阁会议上讨论。
文告表示,政府是在从各角度考虑国家薪金谘询理事会的建议后,做出上述决定。
“政府同意统一全国,即西马和东马沙巴和砂拉越的最低薪金,即每月1050令吉或每小时5令吉零5分,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文告强调,此次提高最低薪金的金额,是符合国家当前的经济状况。
“我们必须谨慎,若大幅度提高薪资,将会对业者带来问题,对国家的竞争力带来威胁。”
“因此,若在未来几年内分阶段提高最低薪资会更加可行,以便业者,尤其是小型业者不会因为营运成本过高而裁员或倒闭。”
同时,雇主或商家受促不要借机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也必须密切进行监督。
文告也说,由于国家面对财政困难,因此政府不会为任何雇主提供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