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警方针对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益斯,因在部落格上撰写关于国家元首莫哈末五世的文章,今日再度传召前者到警局录供协助调查!
希山慕丁莱益斯是于今日下午4时,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金马警区录取口供,全程共耗时1小时40分钟。
希山慕丁莱益斯及其代表律师再益马力在录供后,召开记者会表示,警方是针对一项来自森州林茂的投报,再度传召前者录供,以协助进行调查。
他指出,有关被指发布一篇关于国家元首莫哈末五世文章的部落格网页确实是他的,但他在509大选前的一周开始,不知何故无法操控该部落格网页。
“直到大选后,我才重获网页的操控权,但发现网址已和原址有些许不同。该网址从2008年开始启用,目前未知网址遗失的主因。”
其代表律师再益马力表示,警方将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