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陛下是在首相的建议下,御准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的任期到7月10日,因此国家元首在7月11日委任丹斯里理查玛拉尊为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并没有导致国家同时出现两名首席大法官的争议。
他解释,劳勿斯的任期是到7月10日,而国家元首则是在首相敦马哈迪的建议下,于7月11日委任理查玛拉尊,因此同时间出现两名大法官的争议并不存在。
不过,针对劳勿斯原本的任期是到7月31日才结束,而理查玛拉尊却在7月11日走马上任,是否意味著国家元首已御准劳勿斯提早离职的问题,刘伟强并没有正面回应,仅表示首相是依据宪法所赋予的权限,建议新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人选给国家元首。
此外,刘伟强也直言,在晚上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上诉庭主席并没有抵触任何法律。
他更举例说,政府也曾在去年的8月4日和9月23日,分别在晚上再度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感谢国家元首施政御词部门总结环节时,如是指出。
另一方面,朝野国会议员今日“枪口一致”询问政府,是否废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
对此,刘伟强直言,希望联盟早前在大选宣言承诺的事,皆会兑现,只是需要一些时间研究。
他强调,有关法令虽在2016年通过,不过直至现在还没有真正落实。
他指出,政府需要时间研究有关法令好与坏,若是好的,他们会给予保留,若不好的,自然会废除。
他认为,尤其是涉及到国家安全课题方面,政府必须考量各方的利益,并确保大家都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