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慕扎希指出,马来西亚法律不支持男女同志、双性恋者、跨性别社群(LGBT)宣扬生活方式(mengamalkan gaya hidup),但也强调他们不应该受到歧视。
他表示,政府意识到国内LGBT文化日益蓬勃,也会根据法律行事,而LGBT群体的生活方式受制于刑事法典第377A条文和伊斯兰刑事法第25、26和28条文。
“我要解释清楚所谓‘根据法律行事’,我希望每个人听好,不要扭曲我的谈话,在大马法律下,LGBT群体禁止宣扬生活方式。”
“同时,根据联邦宪法的基础,会继续捍卫人权和公民权,以及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换言之,LGBT群体不应该在职场上受歧视、迫害和虐待。”
他指出,国内目前有80%的跨性别者(Mak Nyah)从事性工作,如果他们在职场上受歧视,就会继续从事该领域,而政府希望协助他们重返正轨。
他也说,伊斯兰教非提倡惩罚,政府推行对外推广计划,接触跨性别群体,为他们提供治疗和改造,当然非强迫性。
慕札希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巫统而连突国会议员拿督阿末纳兹兰的提问,希望联盟政府是否会对LGBT群体采取强硬的行动时,如是回答。
阿末纳兹兰在附加提问环节时指出,一些LGBT群体利用社交媒体来宣扬生活方式,对此,慕札希说,如果他们的目的是不道德的(immoral),现有法律已足以应对此事。
他表示,这包括州法令禁止穆斯林男子打扮女装。
“LGBT课题不只是影响穆斯林,我们也要探讨如何影响非穆斯林。我们必须避免这种外国文化被带进我国。”
他也说,政府透过举办研讨会等活动,也会会见利益相关者,协助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