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9日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小企业及人力资源发展兼税务组主任孔令龙赞扬,销售和服务税2.0(SST)建议内容中的征税机制简单直接,将有利中小型企业现金流动及降低经商成本,只要商家正确消化关税局新条例,将不会重演2014年4月1日实施消费税时期引起的“情绪性通胀”。
他表示,为方便税收局及商家,现有的消费税注册商家将自动注册在新税收机制下,只有不从事进口或制造业领域,目前又已经注册消费税的商家,需要各别向税收局提出豁免。
“上述方式方便商家自动注册,无需像之前消费税时代各别申请注册成为消费税,加上税收局统一划分年营业额50令吉的商家才需要注册,指示非常清楚明了,方便国内的中小型企业。”
关税局网站今日正式公布替代消费税的销售和服务税2.0(SST)建议内容。税务专家孔令龙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对于上述新税务及其影响层面,作出上述回应。
减轻经商成本
他说,销售和服务税(SST)没有销项税(OUTPUTTAX)、进项税(INPUTTAX),因此,注册商家无需等待税收局处理退税,这样一来,将大大改善国内中小型企业的现金流动,为减轻经商成本带来利好因素。
“我国有80%以上的商家属于中小型企业(年营业额在50万到500万令吉之间),改善现金流动对这些商家的帮助非常大;此外,会计、行政成本也会因此缩减,这对整个经商环境乃至消费市场,都会是一件好事。”
孔令龙表示,对比过去的服务税条例,本次的服务税架构显得清楚得多,其中,最明显的改革就是统一年营业额50万令吉的商家才需要缴交服务税。
他举例,在旧有的服务税架构,停车场年营业额超过15万令吉需要缴付服务税,酒店客房少于25间房间的餐厅无需缴付服务税,大型酒楼年营业额多于300万令吉才需要缴付服务税等,显得非常复杂,新机制正是改善了收税复杂且标准不一的弊端。“这项改革也便利一些小型服务行业,例如会计、审计、估价、法律咨询服务等,新机制也确认,但凡年营业额50万令吉以下的小型事务所,都无需缴付服务税。”
他强调,总的来说,销售和服务税2.0(SST)的豁免范围来得更为广泛,只要商家清楚消化关税局的指示,理应不会让消费税时期的“情绪性通胀”重演,导致国内严重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