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内阁已一致同意,成立内阁特别委员会检讨和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他说,内阁特别委员会的成员,也将由西马、沙巴与砂拉越的专家组成。
刘伟强昨日在国会以书面回答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希望宣言》列出的百日十大新政的其中一项,就是承诺希盟政府将在执政的首一百天内成立委员会,检讨和落实《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研究7事项
刘伟强指出,委员会拟定的报告得到内阁批准之后,该委员会也一并负责后续监督以落实建议。
刘伟强指,该委员会将会在成立后的6个月内拟出相关报告,研究事项包括:
●检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当前法律地位。
●透过教育加强人民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了解。
●强化大众对西马、沙巴与砂拉越实行联邦制的概念。
●沙巴与砂拉越对燃油与天然气等的天然资源权利。
●下放给州属的权力。
●沙巴与砂拉越享有国家拨款配额的权利。
●联邦宪法第一条文修正事宜。
马来西亚联邦在1963年通过签署《马来西亚协议》(Perjanjian Malaysia)正式成立,马来半岛与新加坡、砂拉越及沙巴(当时成为北婆罗州)合并成为一个主权国家。
新加坡在1965年8月9日脱离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大马立国56年之后,东马两州发展与西马相较落后许多,西马却长期以来从东马的天然资源,如石油及树桐领域中获取不少收益。
其中,“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组织认为,《马来西亚协议》中的第8项,有关保障砂拉越权益的特别条款未被获得尊重,因此号召搜集30万人签名运动,要求砂州政府作出改革,以保障砂州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