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5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表示,审理前首相纳吉案件的法官无权对媒体发出封口令,因为这起案件具有庞大的公共利益,并希望尽快解除这项封口令。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对于法官允许纳吉代表律师所提出封口令的申请,感到惊讶和失望。
“总检察长都强烈反对封口令,因此,希望这项封口令能够尽快被解除。”
他解释,该封口令旨在禁止媒体根据‘案件真相’对纳吉进行任何讨论,但是该封口令的条款含糊不清,没有详细说明其定义和媒体报道的界限。
“法院不能发布如此缺乏明确性的命令,这样的命令无法被执行。”
他表示,只有那些推行陪审团制度的地区才需要封口令,以避免社会舆论影响陪审团员的判决。
“但是在大马,根本已经没有陪审团制制度,封口令是完全没必要的。”
他解释,该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法官肯定经过培训并具有丰富经验,在判决时仅考虑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并排除所有无关紧要的事项。
“法官理应不会因为任何媒体对有关案件的报导而受影响。因此何须封口令?”
他指出,纳吉的案例引起全球关注,封口令只会弄巧反拙,因为不能约束国外媒体继续讨论此案,大马人还是能从国际媒体获得相关消息。
他认为,法官可以发布任何针对案件当事人或在某些情况下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有约束力的命令,惟他不能发布一个约束全世界的命令;这种临时被发布的封口令,很难让人信服。
他补充,封口令严重限制新闻自由,因此直接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即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