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致函国内金融机构,以调查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洗钱案的1000人名单?
根据《透视大马》报导,警方已致函国内的金融机构,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令第48条文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要求银行提供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在内的资料。
根据报导,这宗被列为马来西亚史上最大宗的洗黑钱案,涉及人数多达1000人,包括了纳吉及夫人罗斯玛、纳吉家族成员、获得资金的国阵领袖、高级公务员、商人、律师等等。
依警方所援引的法令,调查人员可向银行获取这些人的业务记录、股票和账户记录,检查保险箱等等。
另外,报导指,这份多达千人的名单,是与2014年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5个户口的一系列交易名单有关;而被调查的律师,则是纳吉在担任首相与巫统主席期间,受纳吉委托诉讼的律师们。
2016年3月,联昌集团主席拿督斯里纳西尔承认,从胞兄纳吉银行户头中接收约700万美元(约2750万令吉)资金,并把款项转汇给执政党的政治人物;并且表示后悔这么做。
纳西尔当时表示,在第13届大选时,纳吉要求他紧急协助将款项汇入某位政治人物。“第13届大选时,我被哥哥、巫统党主席(纳吉)要求紧急汇款给执政党。”
而他也确实从纳吉户头接收这笔款项,并通过联昌银行职员将这笔钱汇入执政党政治人物的账户内。
他相信,这笔款项来自捐款,是由他协助向马来西亚企业和个人筹募到的捐款,用在大选用途。不过,无法肯定这笔钱当中是否还有其他来源。
他说:“我不清楚这笔钱是否还有来自其他的来源。这些钱最终都以现金方式汇给不同人士,我是根据(巫统)党主席(纳吉)的指示处理。”
他表示,所有款项最终都支付给收款人,而该户头也因为没有余款而关闭。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