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查基指出,法律规定国家元首必须根据政府的建议,委任资深律师汤米托马斯为总检察长。
“国家元首不能拒绝或延误同意。我相信政府已经在推荐托马斯担任这个职位之前评估过他的品格。”
曾任上诉庭法官的敦查基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表示,他认识了托马斯很长的时间,也曾与后者一同处理过法庭案件。
此外,知名刑事律师拿督西瓦南丹表示,作为一名“体制外的人”,托马斯是绝佳的总检察长人选,因为他将对各种事务抱持著不同的观点。
他形容,托马斯的秉公性格“堪比一把尺”,不在政治体制内的同时,对于法治拥有很深的见解,绝不会受到任何不道德或违法的要求所影响。
另一方面,净选盟2.0提出了4大理由,支持托马斯任总检察长,并呼吁各界维护和尊重宪法精神,尽速委任新的总检察长。
其一为,联邦宪法赋予首相委任总检察长的特权,否则就是在公然藐视宪法。
“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一个条文阐明总检察长必须是名穆斯林,过去也曾有非穆斯林出任总检察长,如托马斯维诺亚历山大(1955至1959年)以及希思尔(1959至1963年)。”
第二,净选盟认为,总检察长在伊斯兰事务方面扮演的角色有限。
文告表示,任何攸关伊斯兰教的修宪事宜不仅需要得到2/3的国会议员同意,也需要得到马来统治者的同意;而总检察长主要的职责是作为政府的顾问,领导总检察署及低等法庭人员。
第三,文告指出,总检察长在落实希盟竞选宣言上的职责至关重要,包括推动体制改革,分开总检察署与检察长的谘询角色,以终结所有的利益冲突和滥权事件。
“托马斯将成为独立、理想的总检察长,直到总检察署的改革完成后,由一名现任国会议员代替。”
第四,文告称,托马斯的记录良好,致力于维护社会正义,曾在两宗案件里代表伊党辩护,也曾代表净选盟上庭抗辩。
“我们不应再重蹈覆辙。净选盟呼吁各方排开种族之一的思想,在全新的马来西亚里回归法治精神、良好的管理、民主、平等及包容性,特别是尊重和维护联邦宪法。”
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玛丽亚陈亦表态支托马斯担任总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