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被取消竞选资格的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批评选委会的做法是藐视法庭。
“在2013年的大选,高庭甚至联邦法院裁决(我的另一宗案件)罚款2000令吉,不会影响参与大选,但如今选委会官员却说这届大选不适用。”
蔡添强今天在提名后被选委会取消竞选资格,在离开提名中心,接受媒体访时,如此表示。
蔡添强也向支持者汇报时,誓言不会让国阵用这种“走后门”的方式,赢下峇都国席。
他也呼吁,支持者要继续支持希盟,和坚守自己在这场选举的岗位。
蔡添强表示,他被选举官告知,上一届的选举的条规不适用于这一届大选。
“我没有预料到这件事的发生,因为高庭曾经说过2000令吉的罚款,并不会让他失去竞选资格。但是,今天选举官却做出和上届大选不一样的决定,以2000令吉的罚款为理由,否决我的竞选资格。”
“上一届,2000令吉的罚款,选举官批准我可以竞选。但是,这一届,同样也是2000令吉罚款,却不让我竞选。”
今年3月,高庭已经就蔡添强侮辱警察的案件,将他的罚款从3000令吉降低至2000令吉。
根据联邦宪法第48条文,只要候选人被定罪少过一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都符合竞选资格。
当时,蔡添强被控于2014年4月14日傍晚大约7时45分,在八打灵再也阿曼达酒店,出言侮辱当时执勤的男副警监格兰西纳帕,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
无论如何,蔡添强表示,会尽快寻求法律谘询,做出正确的决定,解决这件事。
他认为这已经造成选举不公平,并说这是国阵的肮脏政治手段。
他谴责这种打击希盟的手段,并指国阵利用这种方式阻止希盟取得胜利,非常可耻。
他希望可以获得所有马来西亚人民的力量,抗议这场不公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