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表示,选委会拒绝让大马人权委员会监督第14届全国大选,是正确的决定。
他说,选委会与人权委员会都由国家元首御准下成立的机构,让其中一个机构去监督另一个机构,这是不适当的。
“我们不需要大马人权委员会来监督第14届大选,以防止外部压力和干扰。”
莫哈末哈欣今日发文告说,鉴于投票权是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力,所有选民都必须遵守规则,并且不会产生基本权被推翻的情况。
他说,选委会始终遵守法律规定,始终坚持所有公民的利益,从未限制任何公民行使《联邦宪法》和《选举法》赋予的参与民主进程的权力。
他说,作为一个诚信、独立、公正,并得到国家元首信任的选举管理机构,选委会将确保大选的过程透明、公正,不会受到任何压力或任何方面的干涉。
“作为国家元首委托的一个独立和公平的选举管理机构,选委会将确保第14届大选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保持透明和公平,不受任何一方的干涉。”
他表示,人权委员会作为选举观察员是不必要的,因为选委会已邀请外国和独立观察员来监督投票,并且还有投票监察员。
他称,法律规定每名候选人和竞选方可委派自己的监督员,据估计有超过20万人。
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拉扎里昨天发表文告指出,人权委员会向选委会提出监督大选的申请已正式被拒,并表示不能理解选委会的决定,毕竟准许了国际观察员。
本月早些时候,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公众质疑选委会能否公正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