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教育部正式发出指示,指电脑班属课外活动,因此学校不能在正课内办电脑班。
此外,教育部也指示,所有外包电脑班必须获得县教育局和州教育局的批准。
该封志期4月17日的教育部信函,是由教育部学校管理组主任沙阿里发出给各州教育局。信函中也阐明,该部是根据教育部长拿督斯里玛哈兹卡力在国会下议院所给予的答复而发出指示。
信函中指出,基于电脑班被归纳为课外活动,因此不能在正课中进行,并强调电脑班必须在课后进行。
此外,信函中也阐明,不能强制学生参与电脑班。学校必须安排没有参加电脑班的学生参与其他合适的活动,且必须有老师监督。
信中也提到,所有收费都必须依照所制定的程序,发出正式收据给学生,包括必须提呈电脑班的财务报告。
教育部在信中也要求州教育局,需采取快速的行动指示州内所有县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必须依照教育部所发出的8/2000及12/2007两封通令。
近年来,华小收费电脑班一直成为课题,包括有家长申诉,电脑班要在正课内办,就不能收费;若要收费,就必须在正课后办。
早在2011年时,甲洞帝沙华小18名家长就甲洞帝沙华小电脑班被插入正课兼收费的争议,起诉时任教育部副部长拿督魏家祥等5造,惟最终却败诉。
不过,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张盛闻也曾指出,在教育部还未对华小电脑班下达最新指令之前,各华小是否开设电脑班的决定依然依据各校家教协会的意愿来执行。
职工会约见教育总监商讨对策
另一方面,全国校长职工会主席王仕发指出,职工会将在近期约见教育总监,以商讨对策。
他说,目前教育部仅将指示传达至州教育局,而州教育局还未将有关信函发给各学校。
“我们目前尚等待教育部的回复,以安排见面时间。”
询及华小在接到指示后,是否就需要全面停止在正课内的电脑班时,他说,这需要等待教育部长最新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