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国阵做好看守政府的职责,尤其是在此期间的任何决策必须慎重,以免破坏国家声誉。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发文告指出,该公会支持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的声明,即在国会解散后“现内阁为看守政府”。
乔治瓦鲁格斯说,尽管联邦宪法没有说明,在国会解散至新政府宣誓就职前的过度期内,哪一方对政府负责,而且“看守政府”一词在大马法律中没有界定,然而根据西敏寺制度,现内阁担任看守角色。
他称,根据看守政府的惯例,在国会解散后,立法机构不能对行政决策和行动进行常规的问责,以及每一次选举都代表著政府可能改变。
他说,看守政府的职责在于确保政府的日常事务不会停顿,并继续处理一般性行政事务。
乔治瓦鲁格斯强调,看守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其行为不会束缚新政府,或限制新政府的自由和采取行动的范围。因此,看守政府不应该做出重大决策,或重大任命,以及签订重大合同或承诺。
他说,看守政府在面对个别情况时,需要具有判断力和常识,即有关事项是否符合“主要”或“重要”进行判断。如果看守政府必须在过渡时期作出“重大”决定,并且将对新政府产生重大影响,那么看守政府应事先谘询反对党。
乔治瓦鲁格斯?,看守政府必须采取行政措施,来保障公务员的无党派性,并确保公共资产和资源不会遭到挪用或滥用,用以支持或反对任何特定的政治候选人或政党。
他指出,公务员在看守政府期间扮演者关键角色,以维护公务员队伍的中立性、尊严和完整性。
“大马律师公会呼吁所有政治人物、政党和公务员成员配合、接受和遵守看守政府惯例,以谨慎行事。”
乔治瓦鲁格斯称,虽然看守政府在马来西亚没有成文法律,但忽视它会引起公众对渎职和滥用权力的批评。同时对决策的合法性,以及即将离任政府所作的任命或承诺产生严重质疑,对国家和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