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针对槟城海底隧道提出数项质疑,其中包括槟城政府在2013年就颁布2023年动工的槟城海底隧道,以及槟城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完全支持建造费后,为何仍须给承包商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权。
他指出,任何政府计划在颁布合约10年后才动工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包括土地用途在内的交通和环境状况届时都会发生变化;槟城政府是以槟城海岸黄金地段目前的土地价值作为付款方式,可能意味著槟州政府将来需要付出更高的建造成本。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槟州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完全支付承包商承建海底隧道的费用,但槟城政府仍然给予承包商为期30年的特许经营权,而且过路费和槟州第二大桥相同,因此这可说是国内目前最有所偏袒的特许经营合约。
他也表示,槟州政府在2年前致函工程部寻求合作,但迄今仍未提供进一步资料给工程部,包括价值3亿500万令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让工程部质疑槟政府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