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与大众银行前书记佐哈里6年前因泄漏国家养牛中心公司及该公司主席莫哈末沙烈的银行账户资料,在《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下被控上法庭。莎阿南地庭今日宣判两人罪名成立,需坐牢30个月!
承审地庭法官赞里峇卡宣判时表示,控方成功排除合理的怀疑,两名被告无法挑出控罪的疑点。
“法庭认为,辩方未能挑起疑点,控方成功排除合理疑点,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不过,法官也批准拉菲兹的暂缓令申请,以允许两名被告针对判决提出上诉。法官也批准两人分别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
拉菲兹和佐哈里的代表律师是阿末尼占和拉蒂花。阿末尼占在庭外向记者表示,他们会在今天内针对地庭判决提出上诉。
拉菲兹是于2012年8月1日被控上莎阿南地庭。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12年3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公正党总部,向媒体顾问尤索夫和《星报》记者艾里马丁泄露大众银行4名客户的馀额总结私人文件。
该4造分别是国家养牛公司、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Agroscience产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养牛中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
拉菲兹因而抵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103(1)(a)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佐哈里则被控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拉菲兹合谋向尤索夫和艾里马丁泄漏上述文件,抵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112(1)(c)条文,并与第97 (1)条文同读,也可在相同法令第103条文下被治罪。
较早时,主控官莱拉华蒂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对两名被告判以重刑,并建议法官判处被告罚款50万令吉和监禁6个月。
她表示,拉菲兹并非是一时兴起,而是有计划地要公开养牛中心的银行户头资料,并召开了4场记者会。
她指出,拉菲兹也曾因公开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稽查报告,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判监禁18个月;同时,拉菲兹作为国会议员,应该要遵守国会所通过的所有法律。
她续称,佐哈里作为有多年工作经验的银行职员,肯定意识到本身有责任,必须对他所泄露的资料保密。
她说,若不判以重刑,会导致公众以为两人的罪行不严重。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阿末尼占和拉蒂花求情时则说,无论是拉菲兹或佐哈里,在此案中并没有捞取私人利益。
阿末尼占表示,拉菲兹身为国会议员,有义务向人民交代涉及公款的课题,才会犯下相关控罪,因而要求法官轻判。
拉蒂花指出,佐哈里是首次犯下刑事罪,而后者在事发后也被迫离职,目前在一家小公司工作,月收入只有5000令吉,除了要负担父母的开销,还要养育3名仍在求学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