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敦马哈迪的申请,谕令马哈迪必须在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起诉红衣人发起人拿督嘉玛诽谤案,上庭供证。
马哈迪之前向高庭申请,要求撤销成为嘉玛尤诺斯的证人,惟被高庭驳回。
嘉玛是针对玛丽亚陈起诉其诽谤一案,传召马哈迪等5造出庭供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是在内庭做出上述决定,在场者包括马哈迪的代表律师伊雅妮、嘉玛的代表律师慕坤丹与莫哈末纳西尔,以及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
伊雅妮较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高庭是基于马哈迪曾针对净选盟3.0集会发表意见,因此法庭认为,马哈迪的供词将有助于法庭作出决定。
她说,当玛丽亚陈的丈夫尤诺斯阿里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时,马哈迪是时任的内政部长,因此马哈迪也是此案的相关证人。
惟她称,马哈迪不会针对今日的决定进行上诉,且会出庭供证。
纳西尔则指出,诉方已经成功地初步证明,马哈迪需要出庭供证,并已准备好在3月5、7、8及9日进行盘问。
玛丽亚陈于2016年10月7日入禀高庭,针对嘉玛指净选盟遭伊斯兰国恐怖组织(IS)渗透的言论,起诉其诽谤。
62岁的玛丽亚陈在诉状中指出,嘉玛是在同年9月28日,在一场位于太子贸易中心的记者会中发表具诽谤性的言论,有关言论已由多个新闻网、全国平面及电子媒体刊载及播放。
玛丽亚陈也称,嘉玛于10月4日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再次发表具诽谤性言论,有关言论于翌日刊载于新闻网、全国平面及电子媒体。
她要求嘉玛支付普通赔偿、加重及惩戒性赔偿,并向法庭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重申或重播具诽谤意味的字眼。
嘉玛去年10月9日向法庭申请,传召马哈迪、前任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现任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以及另外3造出庭供证。
去年11月14日,法庭批准弗兹撤销嘉玛传召他出庭供证的传票申请,理由是当时还是全国政治部总监的弗兹,对玛丽亚陈在《2012年国家安全措施(特别罪行)法令》(SOSMA)下被逮捕一事并不知情。
马哈迪是在12月19日入禀高庭,提出撤销传召他出庭供证的·传票申请。
另一方面,高庭在另一起案中,撤销土著团结党党员莫哈末阿纳斯起诉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的案件。
高庭法官聂哈斯末表示,认同慕尤丁的看法,莫哈末阿纳斯显然是在滥用司法程序,将过于琐碎的课题带上法庭,决定批准慕尤丁的申请,撤销这起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