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较早前揭露该局2亿7000万令吉的土地被“转移”,为杜绝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政府要求未来任何牵涉联邦政府政府关联公司的土地交易,都必须附上财政部的批准信,各州关联公司则须附上州务大臣或首长的批准信。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副总监(土地发展管理及法律)仄罗斯兰今日发文告表示,“关于FELDA Synergy Promenade私人有限公司及Synergy Promenade KLVC 土地转移的案件,政府已落实要求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向政府关联公司发出批准信的政策。”
文告也指出,政府落实该项政策,是为了监督政府关联公司拥有的土地,以避免其他人士蓄意扭曲事实,为政府带来负面印象,同时也监督政府关联公司的土地交易,以维护国家及人民的策略性利益。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已通过联邦土地及矿物局总监,针对涉及政府关联公司的土地交易发出行政命令,这些交易都必须呈上财政部的批准信。”
“至于州政府所拥有的政府关联公司,则必须提出土地交易申请时,附上州务大臣或首长的批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