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宣布,给予医疗器材厂商宽限期至明年6月30日,好让厂商在期限内为医疗器材产品注册。
他说,卫生部是基于医疗产品行业需求量提高,因此在本周一(18日)与医疗器材注册局的执法单位进行会议后,同意给予宽限期,但宽限期结束后就不会在给予任何通融。
他说,宽限期仅适用于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局提出申请的医疗器材,在这个宽限期下,医疗厂商们仍可使用在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下,所发出的医疗器材注册申请通知书,作为持有医疗器材的文件证明。
他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至于在2016年6月30日申请登记医疗器材的厂商,只有在获得注册证明了后才能进口、出口及在市场上摆放相关医疗器材。
他指出,卫生部给予宽限期,是为了让还未填写好申请资料的厂商们有机会完成申请文件,这也能令相关单位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医疗注册局指出,根据2012年医疗器材法案第5(1)条文,任何一台没有在该法令下登记的医疗器材都不得被入口、出口或摆放在市场上,而第5(2)条文也阐明,违反第5(1)条文者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