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今日宣布,撤回将在彭亨州扣押总值高达1000万吨铝土矿库存的指令。
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阿占峇基发文告指出,这是经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彭亨矿物及地质学局以及彭亨州政府,3方同意推出一套新条规后,以遏制非法铝土矿开采,造成环境污染以及州政府蒙受税收亏损后,而做出的决定。
他认为,此举有助于减少腐败和滥权问题,特别是在取缔非法铝土矿的活动上。
“撤销扣押铝土矿的指令,是为了让铝土矿业者在期限内,清空铝土矿库存。但要特别提醒的是,我们宣布撤回扣押铝土矿的指令,并不代表州内允许新的铝土矿开采。”
他说,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州政府已经制定好相关条规,铝土矿业者受促务必遵守。
“有鉴于此,铝土矿业者在向天然资源与环境部申请运出铝土矿库存的准证(AP)之前,必须签署一份保证书。同时,有关保证书也包含不能涉贪和滥权的条款。”
“反贪污委员会将在监督运载受批准的铝土矿库存上,继续与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州政府合作,同时也会确保不会出现新的铝土矿开采问题。”
他指出,任何单位若被发现进行非法铝土矿的开采,相关人士将在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及刑事法典下,被采取法律行动。故此,反贪污委员会呼吁大众,持续与反贪委会合作,即一旦察觉有非法铝土矿开采的情况,立即提供情报给委员会,以便当局可以根据现有的律法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