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明年1月1日起落实“雇主强制责任制”,强调所有雇主承担聘请外劳的人头税。
“雇主强制责任制”原定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但在雇主的大力反弹下,政府搁置这项措施,并展延至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人力资源部今日发文告指出,所有雇主必须为所聘请的新外劳以及更新临时工作准证的外劳,缴付人头税。
文告说,雇主在该政策下必须先为外劳缴付人头税,尽管外劳临时工作准证在今年直至2018年依然有效。
人资部也警告,倘若雇主没有遵守条例为外劳缴付人头税,当局将对相关雇主采取严厉行动。
文告指出,雇主在获准聘请外劳之前,必须签署雇主同意书,即由雇主承担外劳的人头税。
大马半岛的外劳人头税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为每人1850令吉;园丘业和农业每人640令吉;家庭帮佣每人410令吉至590令吉(视人数而定)。
沙巴和砂拉越的外劳人头税包括:制造业和建筑业为每人1010令吉;服务业每人1490令吉;园丘业每人590令吉;农业每人410令吉;家庭帮佣每人410令吉至590令吉。
政府通过第十一大马计划拟定措施,改善大马外劳管理系统,包括要在2020年将外劳比率减少至15%的目标。
此外,政府也将过外劳人头税制度,管制引进低熟练外劳的人数。
内阁在2016年3月25日同意,在2017年1月1日开始,所有雇主须承担外劳人头税。
不过,在接获雇主组织的意见和反馈,以及考量经营成本、工商业者适应期及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政府决定将强制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措施展延至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