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领取高教部奖学金到外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高教部决定给予更长的宽限期,以让他们完成博士学位。
高等教育部长拿督依德利斯尤索宣布,到美国大学求学的学生,高教部原本限定在48个月内完成博士学位,现在可以申请以领取“部分奖学金”(Partial Scholarship,即仅领取学费)的方式,申请第一次延长6个月。
他说,若是政府公务员,若他们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完成博士学位,还可在“无薪水”及“无奖学金”的条件下,申请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再延长6个月。非政府公务员的学生,则不能申请第二次延长。
他发文告表示,至于到英国求学的学生,原本的限期是36个月。现在可以在获得全额奖学金的情况下,申请第一次和第二次,每次3个月的延期时间。
若学生在仍无法完成学位,他们可在领取“部分奖学金”的情况下,申请第三度延期3个月。
至于公务员学生,可以在“无奖学金”和“无薪水”的情况下,申请最后一次延长3个月的学习时间。其他学生,则不允许做出第四度的申请。
依德利斯说,这项举措符合和加强政府亲民政策的目标,同时实践“人民为先”的理念。
无论如何,他表示,这项举措不该被视为是基于学生的成绩,而学生可自动化获得延长期限,反之高教部是考虑到学生的困境,以及学生获得大学的支持和认可,而获得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