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认为,国内某五星级酒店禁止穆斯林的女性柜台员工戴头巾事件的严重程度,就等同于禁止马来西亚人讲国语。
他更直言,这件事已经违反联邦宪法里面中的3项条文,但如果要加以对付,还是只能回到现有法律,包括《劳工法令》,或者由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撤销该酒店的执照。
纳兹里是今午在国会下议院,代表旅游部为2018年财案委员会阶段进行总结时,发表有关谈话。
他说,禁止戴头巾的事情没有商量的馀地,这是牵涉宪法的问题。
“这就如同禁止大马人使用马来文,如酒店客人是马来人、柜台员工是马来人,却不能讲马来文。”
“我们要知道,有些事还能商量,有些事情则完全没有商量馀地。如果我们身为大马人,不捍卫身为大马人在自己国土上的权益,那不如我们索性别承认自己是大马人。”
他也表示,大马人已经很通情达理,大马政府并没有要求所有柜台人员,不管是否为穆斯林都要戴头巾,酒店怎么可以禁止女性穆斯林柜台人员戴头巾。
纳兹里指出,有关头巾禁令已经违反联邦宪法中的3项条文,包括第3条(伊斯兰教为联邦宗教但其他宗教也有信仰自由)、第8(2)条(不得在雇用时因宗教、族群、性别等给予差别待遇),以及第11(1)条(任何大马人都拥有信仰自由)。
“你有没有看过戴头巾的锡克族,担任酒店柜台?没有!我相信他们也因为这样默默承受,他们也面对同样的困难。要求想要当柜台人员的锡克族不得戴头巾,可以吗?当然不行!”
“现在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难道我们要来修订我们的宪法吗?当然不行。我相信就算你把宪法修订案提呈国会(要禁止大家戴头巾),在这议会殿堂也不会获得通过。”
伊斯兰党波格先那区国会议员玛夫兹询问纳兹里,当局究竟要如何对付这些业者,纳兹里则回答说,虽然有关做法违宪,但若要对付,还是要回归现有法令,包括《劳工法令》,如果他们有申请执照,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可以撤销他们的执照。
“我促请曾经面对这种难题的人们,可向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等机构投报。这些都会成为证据,当证据越来越多,我们就可以探讨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