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命案审讯进入第14天,案件查案官强调,警方对大马政府以释放4名朝鲜籍嫌犯,作为交换9名滞留在朝鲜的大马人的条件,毫不知情。
其中两人,即朝鲜驻马大使馆二等秘书和高丽航空公司职员,更是在警方不知情下返回朝鲜。
本案第9名控方证人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也是金正男命案查案官。
他今天接受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盘问时表示,警方向朝鲜大使馆二等秘书玄光松和高丽航空公司职员金武义录取口供后,便向二人发出逮捕令。
他同意被告代表律师指出,两人因藏身在朝鲜驻马大使馆内,导致警方无法将逮捕令交到他们手上。
他披露,警方是在今年3月26日,在朝鲜驻马大使馆内,向上述两人录取口供,而他本身是在当天凌晨12时15分向金武义录供,另一名警员则在早上10时30分向玄光松录供。
失去重要证据
他指出,其上头,即雪州刑事调查主任法迪尔高级助理总监,是在3月25日,指示他向二人录供。
询及朝鲜最高领导人是否开出条件,若大马同意释放4名匿藏在朝鲜驻马大使馆的嫌犯,才会释放9名滞留在朝鲜的大马人,证人表示不知情。
“我不知道,也不确定他们是否在录口供后,获准返回朝鲜,两人是在我不知情之下离开。”
他也说,本身不知道马朝双方是否在同一时间,释放4名朝鲜嫌犯和9名大马人各自回国。
尽管金武义和玄光松是此案的证人,但旺阿兹鲁表示,他没有以查案官的身份,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文,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缴付保证金,确保证人出庭供证。
他补充,他也没有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96条文,来扣留这两名试图离开大马的证人。
同时,他强调,警方不知道两人是否与另外两名藏身在大使馆的嫌犯返回朝鲜。
此外,旺阿兹鲁承认,警方向玄光松及金武义录取口供时,并没有充公他们的手机及手提电脑,当中或许存有许多重要线索,也无法证明他们口供的真伪。
他认同被告律师指,金武义和玄光松两人的手机或手提电脑中,或许存有他们与4名在逃嫌犯的关系,以及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他也同意,假设两人给予假口供,他们手机及手提电脑内的资料或许有助于警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