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新加坡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展开审讯时,发现大马富豪刘特佐曾以“陈金隆”之名进行交易。不过,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表示,刘特佐并未向大马当局申请改名成为“陈金隆”。
他指出,根据国民登记局纪录,刘特佐因为是大马出生的大马公民,所以获得报生纸和身分证。
“根据查核结果,他不曾申请改名为陈金隆(Tan Kim Loong)或是Eric Tan Kim Loong。”
“护照方面,经过当局和移民局查核的结果,刘特佐是持有大马的国际护照。”
阿末扎希是在志期11月2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回答公正党道北国会议员卡玛鲁丁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化名开设企业户头
根据早前报导,大马富商刘特佐在与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瑞士安勤私人银行进行交易时,以保安为理由,化名为大马商人“陈金隆”开设企业户头,并以上述化名与瑞士籍银行经理通电话和见面,更要求对方别以真名称呼他。
案情显示,2012年1月底,安勤银行的集团总裁里曼通过电邮,介绍被告认识一名叫陈金隆(译音,英文名Eric Tan)的准客户。
同年2月2日,被告首次在吉隆坡与该客户会面,对方自我介绍为“陈金隆”,但过后向被告坦承,自己就是刘特佐,因保安理由而使用“陈金隆”的名字,并希望被告继续以化名称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