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今年1月起至9月,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共调查269宗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的案件。
通讯及多媒体部副部长拿督再拉尼佐哈里指出,其中54%或146宗案件,是根据该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调查,并有56宗案件呈交总检察署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其余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阐明,滥用社交媒体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再拉尼佐哈里是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国阵㐷莫国会议员依斯迈道勿的问题时,这样指出。
他说,今年3月14日推出的“SEBENARNYA.MY”事实核实及假新闻举报网站,截至今年10月的点击率达127万5000次。
他也称,目前通讯及多媒体部已与各个部门与单位,如大马皇家警察部队、贸消部、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等合作,协助打击网络与社交媒体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