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根据报穷局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7年8月,共有9万4408人申请破产。
她说,当中有多达96.58%,即9万1180人,是因为无法分期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而破产。
“从2013年至2017年8月,在金融机构产品类别的破产人数达9万1180人。其实最高一年,是在2014年达2万1641人,今年至8月为止,则有1万1522人。”
她说,因金融贷款而破产类别,包括买车、个人贷款、房屋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社会担保和企业担保人。
“这些类别中,买车导致破产的人数最高,共2万5137人(27.57%),最低的这是商业贷款共2954人(3.24%)。
阿莎丽娜是在志期10月23日的书面答复中,如是回应巫统士兆国会议员拿督仄莫哈末朱基菲里的提问。
她说,政府认真看待此问题,通过制定消费者信贷法令来实施各种措施,以控制信贷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护。
他指出,国家银行也推出了开销行为指南,要求金融机构协助那些因疾病、失业或其他合理理由而无法偿还贷款的借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