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0日讯) 加央推事庭今日宣判公正党英特拉加央岸州议员曾敏凯被控“阻差办公”案表罪不成立,曾敏凯获当庭释放,也保住其下届竞选议员的资格。
曾敏凯被控于2016年4月6日早上8时30分,在加央珍珠园的玻璃市通讯公司电讯塔建筑工地,站在路中央阻碍一辆由警方护送、运载电讯塔器材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
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如果罪名成立而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曾敏凯将无法保住其议员资格,也无法在来届大选竞选。
无论如何,推事庭推事哈兹哈今日基于控方证据不足,而判曾敏凯表罪不成立。
曾敏凯步出加央推事庭后说,法庭今日作出的判决,不但象征人民的心声获得伸张,也使人民代议士更勇于为民请愿。
他指这个过程虽耗了一年半时间,但最终证明人民还是有一定的权力去争取。
“法庭判决表罪不成立,我没阻差办公,希望让人民更勇敢发出声音。”
他也指出,在此案上,他没聘请律师出庭抗辩,而选择自己在庭上辩护。
“除了要确保能胜诉之外,最主要是要亲自审问证人,尤其是警方,以便能获得正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