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SIB)要求公开非穆斯林被禁止在出版刊物中使用“阿拉”字眼禁令的文件一案,高庭今日以相关文件已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下,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为由,驳回该教会的申请。
婆罗洲福音教会和该教会主席拿督杰里杜星的代表律师安诺杰威尔证实,高庭驳回其当事人的申请。
“其中一个原因是有关文件已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被政府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因此相关文件不得公开。”
“至于另一个原因,法庭认为在司法审核申请下,没有必要公开那份文件。”
安诺杰威尔今日在内庭会见承审此案的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诺比阿里芬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指出。
代表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伯哈山表示,法官认为目前呈堂证据,足以针对该教会起诉政府和内政部做出裁决,同时也只有政府能够为有关文件解密。
“法官表示,法庭没有权限解密有关文件,因为只有政府能够解密,而不是法庭。”
“法官认为在司法审核的证据开示(discovery)阶段,这些文件是没有必要的。你可以透过呈堂证据和文件,这些已足够让法庭去决定。”
今年9月19日,婆罗洲福音教会要求公开2份文件,包括所有来往信件、论文、会议记录和备忘录等,证明“阿拉”字眼的使用会造成困扰,并扰乱公共秩序。另一份文件则是政府已批准进口、出版、生产、派发或拥有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刊物。
当时,诉方的代表律师林兴成在陈词中表示,这一争议存在的重要问题,只能通过这些文件来解答,而这些文件也是法庭在做出判决时的关键考量。
杰里杜星和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是在2007年12月10日入禀法庭,针对是否有权在其刊物和宗教仪式中使用“阿拉”字眼,起诉内政部及政府。
该教会的儿童教育组主任吉纳宝是在2007年8月15日,从印尼泗水携带3箱分别装有6种刊物的主日学儿童教材书籍返回大马途中,在吉隆坡廉航终站停留转机时,遭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禁止他携带3箱教材中的4种刊物进入马来西亚,并扣押另两种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