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攘2天,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昨天深夜在面子书帖文,指今日必将把30万支票交到国家养牛公司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手上。
拉菲兹昨晚深夜在面子书上载一封写给莫哈末沙烈的公开信,文长且充满嘲讽意味,指今日将把这笔总共为30万零6999令吉18仙的支票,交到对方的律师手上,唯支票上的名字却是其律师而非莫哈末沙烈本人,“以免分别给律师与养牛公司的钱被随意花掉。”
国家养牛私人有限公司(NFC)基于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被判诽谤罪名成立,未能在限期内支付30万令吉赔偿金予该公司,因而在周日(9月24日)于报章刊登向向拉菲兹发出的破产通知书。
根据拉菲兹的帖文,由于莫哈末沙烈在昨天没有收到支票,因此在傍晚7时联络了记者告知此事。根据拉菲兹的说法,他在昨天已准备好支票并交给律师,而其律师则将在今天才会将支票交到对方手中。
随即,拉菲兹在该“信”中以极长篇幅调侃与嘲讽莫哈末沙烈。而帖文更在短短的10个小时累计了7千个赞、逾千的分享和近千的留言。
“当我和我的律师在讨论应该把这30万零6999令吉18仙的支票开给谁时,律师劝我应该交给您那声称多个月找不到我的律师。虽然我每天都做面子书直播。我的服务中心每天都开,但您的律师依然像当局找不到刘特佐一般找不到我。”
“一开始,我也希望归还所有的30万零6999令吉18仙给您。我可怜您。每次在法庭相遇,您看起来尤其忧郁。我不怪您,最新的生活确实压迫。我相信您也感受到消费税的压力,尤其您最近的生意并不是很顺利。我知道在您在新加坡的生意倒了,其他的生意或许也会倒闭。”
拉菲兹:“我内心确实想要归还30万零6999令吉18仙。但我的律师后来才提醒我,这30万零6999令吉18仙并非全部归您所有。”
“根据您这星期贴在我家大门的法庭通告,只有1万5000令吉(包括利息)是还给您。另外的5万令吉(包括利息)其实是付还给养牛私人公司。我也不记得2亿5000万的剩馀款项是否已归还给政府,但用来购买公寓及其他资产的总数是超过5万令吉。所以,养牛公司需要这5万令吉以偿还被花掉的人民的钱,但养牛公司还是欠债马来西亚人民。至于剩下的10万令吉则是还给您的律师。我知道您的律师并非如我律师般,免费打这场官司的。”
拉菲兹写道:“与其分别开3张支票,我把全部款项填写了您那位名为卡列阿旺的律师。我已经要求我的律师联络您的律师以尽速提交支票。我想这也能让您的律师学习如何更容易的联系到我,即通过我们彼此的律师。”
“想到或许您比较需要这笔钱,我其实也不大愿意把支票开给卡列阿旺律师。但我不要让你为难,担心您以为这笔分别给律师及养牛公司的钱可以随意花费。我担心您会随意花掉律师与养牛公司的钱,一如你之前花那2亿5000万令吉来买公寓。”
“我希望明天傍晚7点前您可以收到支票。我希望到时您就算高兴,也别带著支票睡觉。”
“好了,我的儿子已经生气我写这信给您了。他说以前我整天不在家到孟沙的公寓去找牛。现在还在为这宗牛案烦恼。”
“我们下星期在上诉庭再见,因为法庭将针对我的上诉作出裁决。如果我赢了,我将在您家的篱笆张贴像大门大么大的通告,以归还我这30万零6999令吉18仙。”
莫哈末沙烈和其公司是在2013年12月24日入禀高庭,他在其诉状中指出,拉菲兹揭露他使用政府拨给养牛中心的公共基金,购买位于吉隆坡生态城的8个公寓单位,
去年11月,高庭宣判拉菲兹诽谤罪名成立,须分别支付15万令吉及5万令吉的赔偿金予沙烈及养牛公司,同时还须支付10万令吉的堂费,总额为30万6999令吉17仙。
拉菲兹在今年8月通过本身创立的INVOKE机构公开筹款,并在短短十天内获得7435人捐出超过158万5000令吉,比目标款项高出了5倍之多。
拉菲兹当时表示,这笔捐款项用来支付案件赔偿后,余款将用作为Invoke在全国50个边缘选区展开活动的开销,每月预计耗费约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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