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9日讯)《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落实7年以来,迄今向大马野生动物保护局申请出售野生动物药材执照的中医药业者是少之又少。
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霹州副局长沙哈鲁丁指出,中医药业者向当局申请执照,以售卖含有受保护动物成分中药产品的反应有欠理想。他举例,霹雳州内共有逾400人从事中医药行业,但该局最近3年的记录显示,2015年仅有20名中医业者提出相关执照申请,今年迄今则仅有17人,反应欠佳。
他强调,在2010年杪实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下,任何传统中医店业者都必须向国家公园及野生动物保护局申请执照,方能售卖含有受保护动物成份制成的中药产品,否则一律将被视为违法。
“同时,违规者更将面对高达10万至50万令吉的罚款,为此,中医界业人士受促正视法令的严重性。”
沙哈鲁丁是于今日出席霹雳中医中药联合会举办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汇报会后,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出席者包括该分局官员佐斯安倍、霹雳中医中药联合会理事长陈家权、第二副理事长黄钦源及总务梁德成等。
沙哈鲁丁也认为,许多人对相关法令的认识不深,是导致申请执照反应欠佳的主要因素,但也有可能是一些业者因为仅售卖以植物制成的中药,所以未提出申请。
无论如何,他认为由于相关法令已规定如此,任何人都必须正视,否则若被发现售卖含有受保护动物成份却未持有执照,将不能豁免遭受对付。
受保护动物分2大类
在相关法令下,受保护的动物有2大类,即完全受保护动物,例如老虎、穿山甲、鹿、猴子等,以及受保护动物如山猪、蛇、鸟等,其中前者被全面禁卖,后者则需要申请执照,方能对外销卖。
“如今已证实含有完全受保护野生动物元素的入口中药品,包括牛黄清心丸、大活络丹、虎骨麝香止痛膏、六神丸、麝香田七跌打风湿膏、神农草根丸、强力化痔灵、片仔黄、保婴丹、羚羊西角、虎胶药丸等。”
他也说,业者若不确定本身售卖的中药是否含有受保护动物的成分,可事先交予该局总部的化验室,要求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服务不收费,至于化验报告则得胥视化验过程将耗费的时间。
“同时,中医业者除了可个别提呈执照申请外,目前也可通过所属公会代为申请,执照费为一年300令吉,申请时需提呈大马卡、商业注册局及地方政府所出的执照复印本。”
他表示,通常业者最快可在一周内取得执照,如果业者过后决定不再售卖任何含受保护动物成份的中药产品,也可向当局申请撒消执照。
霹中医中药联会吁同业申请
霹雳中医中药联合会理事长陈家权表示,该会安排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霹州分局遣员办说法明会,就是为了提高会员及同业们对相关法令的认知。
他说,基于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的罚款高昂,会员及同业们应当提高警惕,若有必要,都得申请。
他指该会将协助会员在今年11月中向政府提呈申请,若会员借此机会提出申请,过后只得个别向当局提出申请。
他周二在汇报会结束会受询时说,会员若有任何提问,也可致电该会秘书处(05-2414610)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