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表示,随著2016年公司法令于今年1月31日生效,所有公司必须提前呈交财务报告给大马公司委员会进行审计。
大马公司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表示,根据法令第267(2)条,符合条件的注册公司可以豁免不需呈交财务报告。
“截至8月4日,大马公司委员会已经颁布了第3/2017通令,凡是公司不活跃和没有收入的公司享有豁免权。”
文告指出,一间呈现冬眠状态的公司和已经处于非活跃状况的公司,今年和去年财务没有收入的公司都可以豁免不必呈交财务报表。
“如果在本年度和前两年的年度财务都没有收入,或是目前财务状况的总资产不超过30万令吉的公司,都可得到豁免。”
文告指出,在今年和前2年的财务状况中营业额不超过10万令吉;在今年和前2年财务状况中总资产不超过30万令吉的公司;在今年和去年的财务状况中员工数不超过5人,都可以获得豁免。
“许多国家如新加坡、英国、香港、澳洲、纽西兰和美国的中小型企业也都豁免强制性呈交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