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因公开一马公司(1MDB)稽查报告文件,而被判监禁一年半的人民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高庭定于本月23日对其上诉申请做出裁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在聆听拉菲兹的代表律师哥宾星,以及莫哈末阿峇扎菲里副检察司的陈词后,定下这个裁决日期。
现年40岁的拉菲兹,是在去年4月8日被控上法庭,在官方机密法令下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首控状,拉菲兹因于3月24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开总稽查司对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第98页的调查报告,而该文件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因此他无权拥有该文件。拉菲兹因而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ii)条文。
次控状则指,拉菲兹于3月28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非法公开总稽查司对1MDB的报告,其行为抵触了《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v)条文。
去年11月14日,拉菲兹被地庭宣判两项官方机密法令罪名成立,每项控状被判坐牢一年半,惟刑期同时执行。基于他提出上诉,因此地庭批准他以6000令吉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