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沙巴4年前发生轰动一时的“沙巴餐馆经理先奸后娶案”,案中12岁受害者翌年在亲生父母见证下嫁给强奸犯,如今16岁的她因羞愧而失学3年,丈夫已入狱的她希望能投入社会工作,以维持生活所需。
妇女、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拿督罗哈妮表示,福利局在2013年5月22日巡视儿童院时被告知,该名女童已经同意与(沙巴餐馆经理)利都安结婚,婚礼是在2013年5月7日,在受害者父母见证下完婚。
她表示,根据2014年3月的视察结果,该名女童表明,因为该起案件让她觉得羞耻,因此她已无意到学校上课,而该部也持续监督,以确保她状况良好。
“当局最近在今年4月18日的巡视,受害者如今已经16岁,目前健康状况良好,丈夫入狱后,她都与父母同住。她目前仍是利都安的妻子,并在今年1月前往探监。”
“她目前和父母同住,并协助照顾姊姊和哥哥的小孩。她未来也希望能外出工作,以维持生活所需。父母也表示,持续照顾她是没有问题的。”
罗哈妮是在志期8月1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回答民主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的提问时,揭露有关进展。
该起轰动一时的案件是发生在2013年,沙巴餐馆经理利都安是在2013年2月18日,在沙巴下南南(Inanam)瀑布旁强奸当时12岁8个月的未成年少女。他后来缴付5000令吉聘金,试图以迎娶她的方式脱罪。
利都安在庭上辩称,他和该名女童是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父亲也指两人是两情相悦。不过,高庭在2014年2月3日判处利都安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打鞭2下。他曾在2015年1月5日上诉失败后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