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宣布,该部划一无星级至五星级酒店的旅游税(Tourism Tax)为一间房每晚10令吉,马来西亚住客豁免缴付旅游税。
“所有酒店的旅游税征税率是每房每晚10令吉,征税对象是外国游客。”
他说,征收消费税是财政部的权限,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将在近期内宣布旅游税一事,而负责执行征收旅游税的关税局已将所草拟的征税规则,交给总检察署进行最终的审核。
他指出,尽管内阁最初的决定是要在今年7月1日就开始征收旅游税,但负责征收旅游税的关税局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进行准备工作,以确保征收旅游税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因此,何时落实旅游税,则交由关税局去决定,并在尔后宣布。
“这也是为何我们划一为10令吉,这是为了简化关税局的工作,如果税率不同,他们可能需要准备更多的机制,因此,我们决定划一旅游税,只需掌握共有多少间酒店房间有人入住,就征收10令吉,这更容易计算及征收。”
少过5房单位免税
纳兹里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口头提问环节中,一并回答16名朝野国会议员针对旅游税所提出的问题时,做出这项有关旅游税的新宣布。
他在回答民主行动党芙蓉国会议陆兆福的口头提问时说,关税局也将与酒店业者会面,汇报征收旅游税事宜。
纳兹里指出,旅游部不会向拥有不超过5间房及以下的单位征收旅游税,而有已向旅游部登记的民宿及甘榜民宿(Kampungstay)也豁免缴付旅游税。
“截至2017年6月,由3901个业者所经营的201个集群民宿豁免缴付旅游税,这些民宿总共有5474间房。”
他指出,旅游税法令在取得下议院及上议院的通过后,于6月19日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并在6月21日宪报颁布。
此前,大马皇家关税局在上月宣布,我国将在8月1日开始落实2017年旅游税,酒店须向住宿者征收每晚2令吉50仙至20令吉不等的旅游税。征收旅游税对象包括大马人在内的酒店住客。
这项“旅游税”的税率为五星级酒店每晚每房征收20令吉、四星级酒店每晚每房10令吉、一至三星级酒店每晚每房5令吉、一至三星Orchid型客房每晚每房2令吉50仙及无星级客房则每晚每房2令吉50仙。
所有在旅游及文化部下注册的民宿、甘榜民宿、宗教机构设立及相关的住宿场所,并非用于商业目的地或住宿客房不足10间,以及中央政府、州政府或法定机构经营的住宿场所,主要是供培训或教育时留宿,但并非用于商业目的,不受影响;但所有业者都需先向关税局登记。
不过,此新税务引起大马旅游及酒店业者反对,更引发东马部长和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陷入口舌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