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玛拉工艺大学法学院教授兼知名宪法专家拿督沙林法鲁奇指出,强制性的刑罚将会剥夺司法权力。
他表示,一些国家推行的强制性刑罚不仅剥夺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会剥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权益。
“就比如,一名强奸案的受害者在被强奸后报警,但警方迟迟未能找到嫌犯,以致嫌犯逍遥法外;当这名受害者在多年之后聘请私人侦探,然后动用‘私刑’杀死了强奸犯,法庭却判她私刑,这简直大错特错,不是吗?”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仍然无法磨灭心中的阴影,揣著怒气忍辱活著;她报案、她耐心等待,但执法不力,所以她决定亲自报仇,但谋杀的唯一刑罚就是死刑,请问这公平吗?”
他指出,这不仅是司法权力的褫夺,也违反了《联邦宪法》中第8条文,即人人平等的权利。
他今日出席大马律师公会主办,主题为“司法独立与三权分立:士毛月再也私人有限公司诉讼案带来一丝曙光?”的论坛,发表个人见解时,这么说道。
此外,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任何人都应该以全面的方式诠释法令,而非取其字面上的意义。
他也表示,在1988年司法危机中,政府行政机关通过执政党主导的立法议会,修改联邦宪法第121条文,剥夺了原本附属司法机构的司法权,但人们应以宪法整体的精神诠释法律,而不是因为缺少了“司法权”的字眼,就断定司法权已经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