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虽然印裔穆斯林被接受成为土著,但是基于联邦宪法的限制,该族群并不能享有宪法下所列明的土著特权,只能享有政策决定上所赋予的土著权利。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宪法委员会联合副主席沙里占佐汉表示,联邦宪法下所赋了的土著特权,包括公共服务、奖学金、教育和经商执照,印裔穆斯林都无法享有。
他说,但是其他政策上的权利,比如购买土著信托单位和房屋折扣优惠,则能够享有。
沙里占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53条文,赋予最高元首权力,在陛下认为合理的情况下,保障马来人、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的特别地位,确保公共服务、奖学金、公共教育机会和经商准证或执照,保留名额予马来人和东马原住民,也就是所谓的固打制。
双溪古月区州议员梁卓经律师也认为,宪法上并没有土著(bumiputera)的字眼,因此政府承认印裔穆斯林为土著,不算违宪;然而,在行政上或许会有所分别。
“政府应一视同仁”
“土著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举个例子,虽然马六甲葡萄牙人并非马来人或东马原住民,但他们仍获准购买土著信托单位。”
换言之,受承认为土著的印裔穆斯林,能够享有政策上,所赋予土著的特权。
另外,华裔穆斯林协会主席叶永兴教授认为,政府应该要一视同仁,若决定赋予印裔穆斯林土著的身份,也应该一并承认华裔穆斯林为土著。
“一定要公平阿,当你说印度人有了(土著身份),华人也应该要有,不能偏心。”
但他强调,华裔穆斯林改信为伊斯兰教,并非因为想要得到土著身份。
“其实我们也会担心,会有非穆斯林华裔批评我们,不是真心想信奉伊斯兰教,而是想得到土著身份。我们改信伊斯兰教,不是为了土著身份,而是我们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