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强调,吉兰丹州议会昨日通过的《2002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修正案,即公开鞭刑只是落实在州内的穆斯林身上,非穆斯林不会受到影响。
阿末扎希表示,虽然本身还没有仔细去看修正案内容,但他觉得对于丹州政府的举动,我们必须从穆斯林的角度去看。
“我还没有获得仔细阅读的内容,但我认为他们(丹州政府)此举,需要从只涉及丹州穆斯林的层面来看。”
阿末扎希今日在古晋出席活动,准备回到西马时,在记者会上回应此事。
阿末扎希也是内政部长,他说,伊斯兰党在丹州议会内占有多数席位,因此他们有权提出修正案。
“虽然修正案在州议会通过,但还要等丹州苏丹同意才能落实。”
允执法员使用手铐
丹州立法议会周三通过修正《2002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而当中修正的部分,就是允许以公开方式执行鞭刑。
而该修正法也允许宗教局执法官员,对被告使用手铐以及录影作为呈堂证据。
这项修正案是由负责掌管伊斯兰发展事务的丹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纳沙鲁丁所提出,而丹州议长阿都拉耶谷批准提呈,随后丹州州议员一致通过这项修正案。
莫哈末纳沙鲁丁指出,要修正上述法案,是因它已沿用15年而不曾进行任何修正,现在为跟上时代的变迁和发展,所以才提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