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8日讯)自动执法系统(AES)推行以来,至今已安装21台电眼。所有被自动执法系统电眼拍到及证实违规的车主,一律须缴付300令吉的罚款。
自动执法系统是在2012年8月12日试跑,2014年9月23日开始落实首阶段执法工作,霹雳、雪兰莪、布城和吉隆坡共14个车祸黑区安装电眼,检测超速和闯红灯的交通违例者。
陆路交通局在今年的开斋节来临,启动在全国各地新设的7个自动执法系统(AES),同时增设流动电眼,以加强执法工作。
根据交通部的调查所得,全国14个设有“自动执法系统”电眼的地方,原本有超过50%车辆超速,但自从上个月落实“醒觉自动安全系统”(AWAS)记分制以来,超速车辆不到5%。
醒觉自动安全系统(AWAS)结合自动执法系统(AES)和交通违规记分制(KEJARA),是在今年4月1日开跑,并在4月15日正式执法。
目前醒觉自动安全系统只是针对两项违规行为记分,即超速和闯红灯。
在违规记分制度下,超速每小时40公里以上,非商用车辆将被记4分,商用车辆则被记6分;超速每小时26至40公里,非商用车辆被记3分,商用车辆被记5分;而超速每小时1至25公里,非商用车辆被记2分,商用车辆被记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