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16日讯 ) 美国司法部针对一马公司最新行动,首次点名大马“一号官员”(MO1)夫人,指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曾被她挪用,来购买价值2730万美元(约1亿1552万令吉)的22克拉粉红色钻石项链。
此外,遭挪用的德意志银行贷款,则让“一号官员”妻子购买了27款18K黄金项链与手链,总值130万美元(550万令吉)。这些买卖的经手人,正是刘特佐及其助手陈金隆。
在美国司法部公布的长达251页文件中,共13次提及大马“一号官员”妻子。根据文件,早在2013年6月2日,刘特佐联络纽约顶级珠宝设计师洛兰施瓦茨,向他购买一颗18克拉粉红心钻石。
翌月初,洛兰施瓦茨寻得这款钻石。刘特佐先是要求派人在纽约领取,但后来则约洛兰施瓦茨在摩洛哥相会,向他与“一号官员”妻子展示钻石。“在这时,洛兰施瓦茨尚未知“客户”(“一号官员”妻子)的身份。”
一阵电邮来往后,洛兰施瓦茨在同年9月28日,再会见刘特佐与“一号官员”妻子,向他们展示钻石的设计,地点是纽约文华东方酒店。
美国司法部的文件指出:“成品的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包括22克拉粉红钻石垂饰,在2014年3月7日左右,送到香港给(“一号官员”妻子)的马国朋友,以让她移交给身在吉隆坡的‘一号官员’妻子。”
该文件并未说明,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最终是否由“一号官员”妻子自己穿戴,或是转送他人。
文件写道,支付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的资金,来自1MDB在2013年发布的30亿美元(127亿令吉)债券,更准确说法是源自以投资SRC国际公司为幌子,从Tanore金融机构发给一号官的资金。
文件写道,这一资金正是所谓的“26亿献金”的部分金额。
大马总检察长阿班迪在去年1月召开记者会时宣称,他确认“一号官员”个人户口的6亿8100万美元(2015年汇率约值26亿令吉),乃源自沙地王室的私人捐款,而“一号官员”只用了一小部分献金,即退还余下6亿2000万美元。
不过,文件却指出,6亿8100万美元是源自Tanore金融机构的新加坡户口,献金归还的对象并非“沙地王室”,而是Tanore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