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起诉第13届大选峇东埔巫统候选人马兹兰、第三电视和《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今日由安华亲自出庭供证,但基于安华身体不适,因此高庭将案件展延至2018年1月22日至25日续审。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汀法扎批准安华代表律师桑吉特的申请,因为安华身感不适。
本案第一答辩人马兹兰在2013年8月2日接受第三电视访问时,指控安华支付5000万令吉予已故律师卡巴星,作为律师费,贿赂法官和控方,安华是在10月15日入禀高庭起诉马兹兰等三造。
安华今日在庭供证,他是诉方唯一的证人。他说:“照理我这个星期应该住院,但我出于尊重法庭,所以我今天须出庭。”
他指出,答辩人马兹兰是前槟城伊斯兰党副主席,也曾为已故卡巴星工作,但马兹兰最后跳槽至巫统,并于第13届大选中在峇东埔挑战他失败。
安华供证时强调,马兹兰向两家媒体所做出的诽谤言论,旨在破坏他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