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及商人丹斯里陈国平起诉网路媒体FZ.com的诽谤案,今天首次开审,起诉人林冠英在庭上供证时表示,他和陈国平仅属普通关系。
林冠英在入禀书中指出,有关新闻内容指反贪会开始调查槟州政府在林冠英购买马赛地官车事件上,向Lowe Motors有限公司购买官车,是否与企业大亨陈国平有关,陈国平被指拥有Lowe Motors有限公司的股权。
今日的审讯先由答辩人律师爱琳发问,她主要想厘清林冠英及陈国平的关系。爱琳在庭上询问林冠英是否与陈国平有密切关系,林冠英则反问何谓密切关系?
爱琳再问林冠英,这个答复是否意味著林冠英承认与陈国平有关系,只是林冠英不清楚这种关系是否属密切而已?
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华合这时介入,要求林冠英必须回答答辩人律师的问题,林冠英则说,他及陈国平只是一种政府与公会(陈国平是中华总商会顾问)的关系。
爱琳也询问林冠英,是否曾在社交媒体上,看过有人评论他及陈国平的关系,林冠英表示不知情。
周五继续供证
爱琳不轻易“放过”林冠英,在一番追问后,林冠英坦言,曾看过一些针对湖内山的报导谈及此事,但他强调,这些报导并没提到他及陈国平之间有“特惠”(privilege)的关系,否则他一定会采取行动。
爱琳较后提问林冠英是否有聘请新闻秘书,专门帮他把关网络消息时,林冠英一开始答非所问,指新闻秘书的用途不是搜寻这些假新闻。爱琳发动更尖锐的提问,但林冠英依旧坚持自己说法,导致司法专员第3次“提醒”林冠英必须回答。
当林冠英甫说完他的确聘有新闻秘书专门把关网络消息时,本来还想继续发言,但被司法专员阻止。司法专员指林冠英在本环节只需回答答辩人律师的问题,不需提供解释。
爱琳询问林冠英是以个人身份,抑或是以槟首长身份起诉。林冠英先答是以个人身份起诉,因此,他才自行聘请律师,而非通过州政府的律师。
爱琳对此回答不甚满意,她说,若是如此,为何林冠英在证词通迅地址都写著光大28楼(槟首长的办公楼)?
林冠英只好回应,他是以个人身份、槟首长、行动党秘书长及人民领袖的身份做出起诉。
案展明日下午续审,不过明日只会传召起诉人的第二名证人,至于林冠英及陈国平则会等到周五早上才继续供证。
资料档:起诉网络媒体诽谤
林冠英及陈国平是针对网络媒体Fz.com在2014年1月3日发表题为“反贪污委员会开始对购马赛地官车事件展开调查”新闻,分别在2014年1月20日及2月17日入禀高庭,起诉Fz有限公司及该网络媒体记者特伦斯诽谤。